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??
1、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再持续。!!!
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别离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的销售额。!!!
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,,,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,,,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,,,可别离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。!!!
2、免征有关当局性基金领域再扩大。!!!
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,,,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交易额不超过3万元(含3万元),,,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交易额不超过9万元(含9万元)的缴纳使命人,,,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处所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。!!!
将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处所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的领域,,,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交易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交易额不超过9万元)的缴纳使命人,,,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交易额不超过10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交易额不超过30万元)的缴纳使命人。!!!
3、与金融机构签定告贷合同免征印花税。!!!
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,,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签定的告贷合同免征印花税。!!!
4、企业所得税优惠领域再扩大。!!!
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,,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,,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(含100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,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,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!!!




